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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8章是她情郎没错了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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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夕歌不想被她当众甩个耳刮子,所以还是要拼尽全身的力量让自己忍耐,所有的恨意都化成木呆,她福身,行了一礼。

  早晚有一天,她会把沈朝歌加在她身上的痛苦,双倍的还给她。

  她以为她是仙女?

  早晚有一天,她会让她变成妓女。

  好在朝歌没有在故意为难她,她冷笑着走了。

  她很满意夕歌这般有怒发不出,有恨报不了的压抑。

  就凭她还想翻身,不是小瞧她夕歌,她只会越走越远,为自己挖一条死路。

  姑娘们依旧去府里的学院读书,夕歌则去找父亲。

  时间尚早,沈为民尚未出门。

  这几天一双儿女发生了太多的变故,令他心情甚不好。

  承恩失手杀了刘彤一事,对外可以隐瞒得住,对内是隐瞒不了的。

  拿夕歌的姻缘来补偿,这事也让他觉得心痛。

  打内心来说,他当然不想夕歌嫁那么个粗人,可眼下也没有别的办法了。

  看见夕歌过来,再看她脸上一些清晰可见的疤痕还没有消下去,这就更让他难受了。

  她本来也是一个极好看的姑娘。

  如果萧大夫在就好了,到现在萧大夫也没有回来,不知去向,他一点办法都没有。

  夕歌过来给他请了安。

  他默默的叹口气,让夕歌坐下来。

  夕歌没有坐,只是和他说:“爹,我需要一些银子,你能给我一些银子吗?”

  “能,当然能,你要多少?”他心里对夕歌有一些亏欠,在银子的事情上从来都是痛快的。

  “先给我二千两吧。”太多她也不敢要,沈为民虽然不亏待她,也绝不会一下子给她一个女孩子这么多的银子,能一次给几十两都是算多的了。

  沈为民有些惊讶,问她:“要这么多银子,是想要买什么吗?”

  “我想买些个文房四宝,我之前听七姑娘说,一个老坑洮砚价格都在一千两左右。”

  这般的名砚她是从来未用过的,但府里的嫡出姑娘,哪个没有。

  父亲纵然疼她,给她的银子也远远不及朝歌。

  沈为民不由道:“这些个东西买那么贵干啥。”

  夕歌望着他没有言语,眼睛泛红,几乎要滴出泪来。

  旁的姑娘都可以拥有的东西,她要买就嫌贵。

  就算再疼她又有什么用,她想要许多银子的时候,他根本做不到二话不问,随便给。

  沈为民见她委屈得要哭,顿时心软了,便让她等一下,他去拿银子。

  其实他的银子也不是可以无限次使用的,自从三年前老太太知道他有外室后,在银子上就对他分外苛刻了,他若支取过百两的银子都要三审,一审在老太太那儿,让她松个口还要被她十八般盘问轰炸。

  二审在二房陈溪那儿,三审在大哥那。

  三审完全过了,确定他用在正途上了,才会给他支取银子。

  这些年他用的银子都是自己的私房钱,为了供养外室,这些银子也都差不多用完了。

  他取了二千两的银子过来,给了夕歌。

  她手拿了银票看了一眼,道了声谢,收入了自己的荷包后站了起来,本想就此离去,她忽然又道:“爹,舅母他们在府里已经住的够久了,为这事奶奶已经很不高兴了,不如早点打发他们回去吧。”

  现在想来,一切不过都是朝歌的恶意。

  如果早点把这些人打发走,后面的一切便不会发生了。

  沈为民倒也想早点打发他们走,最近发生了太多的事情,哪是说打发就能打发走的。

  不过,眼下应该也是时候了。

  他便应了下来。

  想想张翠翠那些人,他现在有点厌烦了。

  当初就不该让他们住着不走的,这事都怪香玲。

  夕歌也就没再多说什么,转身走了。

  揣了两千的银票,她想着先也去找个客栈住下来也好。

  顶着炎炎烈日,她又有种想哭的无助。

  她举步艰难的往外走,她想这一切都会过去的。

  只要那畜牲离开沈府,她就可以回来了。

  她站在街头,人来人往,有人撞了她一下,她茫然不觉,只是盯着前面那一处。

  韩公子基本上每隔一两天都会在这一块巡视。

  她去选择了一个看起来还算上好的客栈,说要一间,会住上几天,她拿了荷包,准备掏银子,才惊觉身上的荷包不见了,哪里还有银子,一个子都没有。

  她又惊又吓,慌忙全身摸了起来,也是没有的。

  “姑娘你到底有没有银子呀?”

  小二不太高兴的问她。

  “你等一下。”她转身跑了出去。

  一定是不小心掉在什么地方了,她跑出寻找她的荷包。

  哪有她的荷包,没有,根本找不到。

  好不容易从父亲那儿要了二千两银子,现在忽然没了,她要怎么办?

  难道要露宿街头吗?

  若回去,那个畜牲若是没有被赶出府,等着她还是那些事情。

  还有朝歌。

  想到沈朝歌,她恨她恨到心口发疼,却又无端的生了惧意。

  她怎么会有那般歹毒的心思,怎么会这般对她,不留一丝余地。

  无助令她忍不住哭了起来。

  离开了沈府,她什么也没有。

  她到底也只是一位尚未成人的小姑娘,和朝歌同龄。

  炎炎烈日热情的拥抱大地,偏它又高高在上,俯瞰着你。

  高门大院内,七姑娘坐在矮几前,手里的荷包被她打开,里面的银子都被她倒了出来。

  有一些碎银,还有两张银票,共两千银票。

  这是夕歌的荷包,是红果从她身上取下来的。

  他爹可真大方真有钱。

  这些年来,她这个当女儿的都没有找他要过一分的银子。

  自然也无须找他要银子,毕竟奶奶平日逢年过节里给的就花不完,还有母亲生前也常给她银钱,二伯父二伯母那边也会给她些银子。

  她自己的小金库里到现在还存了不少。

  她把两千的银票锁在自己的小金库里,一些闲散的碎银就打赏给了奴婢。

  等做完这件事情,她又让奴婢去请三姑娘暮词过来一趟。

  暮词拉着脸过来了。

  朝歌请她坐了下来,又拿了瓜果招待她。

  “你找我干什么?”

  两人关系比之前缓和多了,但暮词有一张苦瓜脸,尤其是面对沈朝歌的时候更苦了。

  “我想请你教我刺绣。”

  这样的事情她若想学,请个绣娘进府教便是了,但她不想这样子。

  暮词就绣得很好了,现成的绣娘。

  一来可以用用她,二来她也是想打心底多与她亲近一些。

  霁月不在府上,她应该多照顾一下暮词,免得她没人玩,太孤单了。

  暮词一听说是请她教绣活,顿时来劲了,甚是不悦,大声嚷嚷道:“沈朝歌,你好大的架式呀,你要求我学刺绣,你不去找我,这么大热的天,你却非让我跑你过来找你,你怕热,我就不怕热了吗?”

  为这个也能生这般大的气,她若真不想来,刚才就直接让奴婢回掉了,让她过来便是。

  沈朝歌只好笑道:“行行,我不该拿架子,那现在我们去你那儿学?”

  暮词被气笑了,反问她:“这样来回折腾,我不累吗?”

  才多大年纪,一天到晚就她最累。

  沈朝歌也就把自己要做绣活的那套玩意都拿了出来,有针有线还有绣绷。

  她说:“你教我绣一对鸳鸯。”

  等绣好了,等它日见到霁月,她可以送给霁月的。

  姑娘家都喜欢绣个什么送给情郎,她也想这般。

  暮词看了她一眼,她有与韩家定下亲事,也不疑有它,绣鸳鸯,定然是想送给韩公子了。

  那就教她了。

  认真起来的三姑娘甚是有着严师的味道,见朝歌针都拿不好,她一脸嫌弃道:“针不是那样拿的,针都拿不好,你是怎么长这么大的。”

  “……”她拿不好针,和她长这么大有什么关系吗?

  好在针线活她也不是无药可救,摸索了一会,她觉得自个也上手了,三姑娘一旁看了看,又一脸嫌弃的道:“我看你没这天赋,你还是别浪费时间了,不如去买个吧。”

  没天赋,这几个字她倒是说得挺顺溜。

  朝歌也不与她计较,一边仔细做自己手里的绣活,一边问她道:“三姐姐,你想你的绣活有一天也能卖个好价钱吗?”

  暮词无语,道:“这个不值钱的。”

  许多普通人家都靠绣活为生,是真卖不几个钱。

  朝歌笑了笑,道:“普通的买卖当然值不了几个钱,如果能卖给皇子皇妃,那可就值钱了,到时候你不仅赚了银子,你连名气也一块赚了。”

  可不是什么人都能把绣活做到宫里的,但朝歌竟然觉得她的绣活能穿到皇子皇妃皇上身上,这便让她很得意了,得意过后又道:“你说什么疯话呢,做宫里的生意,这个渠道怎么来?”

  “只要你有成为天下第一绣的志向,渠道算什么,那都是人挖出来的。”

  “你好大的口气啊!”

  暮词莫名心情大好。

  天下第一绣,她的绣活可以穿到那些尊贵的皇子身上,穿到京城那些王公贵族的身上。

  她稍微幻想了一下,到时候她还能赚许多的钱子,白花花的银,都是靠她自个赚来的。

  朝歌看她一眼,笑道:“以咱沈府的能力,想一想办法还是会有的,想当年大伯不就是想做皇商的生意吗?只是后来出了事情,这皇商的生意后面就没有做了,我想这也是大伯的一个遗愿吧。”

  忽然提到她爹,三姑娘怔了一会。

  她爹娘去世的时候她还小,其实也没有印象了。

  十年过去,对于父母的想念最多也就是,我要是也有父母就好了。

  如果有父母,她也会有人疼有人爱的。

  “我倒是想帮爹爹完成这样的遗愿。”她微微犯了愁,但她没这本事呀。

  “只要有决心,一切都有可能。”

  “你这话我也稍微认同一点。”

  “既然你也稍微认同,那等我们家联系上了这份生意后,你可得有拿得出手的绣活,别让旁人抢了这天下第一绣的名头了。”

  “那是当然了。”

  真真假假,两个姑娘聊了一阵子,她又指点了朝歌几句。

  她虽然把线绣上去了,绣得实在难看,不能不批评她:“我就没见过像你这般笨手笨脚的姑娘,你看我。”

  朝歌心里给她翻了个白眼。

  若是霁月在,一定会鼓励她说:谁说你没天赋的?胡说八道,别听她的,多练练,熟能生巧。

  想到霁月,心便像让人抹了一层蜜,暮词说什么大实话她也不在乎。

  她狗嘴里几时吐出过人话来。

  “三姐姐,你知道大哥去哪了吗?”

  她忽然有此一问,是想着霁月会不会在临走时给暮词留了什么口信?

  暮词说:“去游历了。”

  朝歌了然,原来暮词也不知道呀。

  霁月没告诉她去京师这件事情,她也就不那么计较了。

  等醒悟过来,方才发觉自己竟然默默的吃了暮词的醋,这想法真是要不得。

  即使是霁月告诉暮词他去了京师也没什么,照理说,他们的关系更亲近。

  “三姐姐,你有没有想过,有一天大哥会飞黄腾达,青云直上,皇权富贵都在手?到时候你摇身一变,成为权臣大人的妹妹,全京城优秀的公子任你挑。”

  这话令暮词笑了一下,她说:“大哥那么有学问,那么聪明的人,飞黄腾达还不是早晚的事情吗,没准这次出门游历,遇着了个什么高人,就提拔了他也不一定。”

  朝歌莫名就被噎住。

  她一直觉得暮词是个笨蛋,死脑子,不转弯。

  死脑子,不转弯的其实一直是她朝歌。

  对于霁月的前程,暮词看得比她高比她远。

  她对霁月竟然怀有这般的期望。

  “沈朝歌,我可把丑话说在前头,大哥先是我大哥,才后是你大哥,你休要整天和我抢大哥,凡事要讲先来后到的懂吗?”

  “我没有和你抢大哥。”

  大哥是暮词的大哥,但是她朝歌的情郎呀。

  这种没羞臊的想法一冒出来,她心底就像鱼儿吐泡在翻腾。

  事情本来就是这般,大哥临走前与她结了同心结,还亲了小嘴嘴,是她情郎没错了。

  暮词也没与她在大哥这事情上争辩,反正大哥现在也不在府上了。

  ------题外话-----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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