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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零三节 金花领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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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小法师笑出声后,阿拉贡悄悄松了一口气。

  自从他遇到费恩以来,就没有看到他这么开心过,即便是在霍比特人举办的吐烟圈比赛中获胜,小法师也笑得十分平常,没有这个年纪应有的生气。原本阿拉贡以为这只是费恩学习魔法留下的不近人情的性格,但他又想到自己最为熟悉的巫师甘道夫,甘道夫的性格和费恩又完全不同,是个疯疯癫癫的老巫师,因此阿拉贡十分担心费恩的心理状态,只是认为这个十五岁的孩子只是不懂得怎么和别人接触而已。

  所以他才会在食人妖洞穴里给小法师将那个故事,就是因为预料到接下来会有十分滑稽的事情发生。阿拉贡在听到皮平的喊声之后并没有任何惊慌,他随手捡起一根树枝,带着害怕极了的霍比特人们往前走。

  此时太阳高照,这是近几天来最强烈的阳光,就连层层叠叠的密林都阻挡不了多少阳光的冲击,在林间的空地上留下一大片斑驳的光影。在那空地上,立着三个巨大的食人妖,一个弯着腰,另外两个站在那盯着第一个。

  “起来,老顽石。”阿拉贡漫不经心地走上去,用树枝抽打在食人妖的身上,霍比特人们恐惧得不敢呼吸,但树枝应声而断,食人妖却没有任何反应。霍比特人们呆滞了一会,很快就爆发出大笑。

  “哎呀!”弗罗多大笑着说道,“我们都忘记了自己的家史了!这一定就是那三个被甘道夫逮到,吵着要怎么烹煮十三个矮人和一个霍比特人才妥当的食人妖!”

  “我压根不知道我们都走到这附近了!”皮平不满地说道,他觉得他又出了个丑。因为比尔博的故事他无比熟悉,比尔博在离开夏尔之前常常给他讲故事,不过他还是有些半信半疑的——即便是现在,他仍然时不时看着石化的食人妖,毕竟谁也不知道有没有什么魔法能够让它们突然活过来。

  “你不仅忘了自己的家史,还把所有食人族的知识都忘记了,皮平。”大步佬笑着拉过霍比特人,“现在是大白天,烈日当空,而你竟然说这片空地上有活的食人妖在等我们!不管怎么说,你也应该注意到他们当中有一个耳朵后面还有个旧鸟巢,这种装饰对活的食人妖来说可不太常见。”

  虽然皮平有些窘迫,但所有人都大笑了起来,仿佛之前那些艰难旅程带来的阴影无法在他们的心底留下痕迹,就连不断被黑魔法侵蚀的弗罗多也是如此,熟悉的故事与陌生的场景重合起来,让他心情振奋,而且这里阳光温暖,气温舒适,就连他眼前的迷雾都消散了一些。一行人拿出最好的食物,在食人妖的巨腿下吃了午餐。

  如果不算小法师试图在食人妖身上钻孔的话,这次午餐确实无比完美,因为无论是谁,被食人妖的一只耳朵砸到脑袋上都不是好事——不过费恩保证他只是出于学术目的才想要探究食人妖这种生物的,因为他第一次见到被阳光照射就会石化的生物。虽然这些食人妖身上也没有任何魔法的痕迹,但小法师还是认为这种生物很有可能不是自然生成的。

  如果甘道夫在这里的话,他就会告诉费恩,食人妖这种生物就是先代大敌魔苟斯所创造出来的,是对雅凡娜所创造的恩特一族的拙劣模仿,与其说是创造,不如说是随意地粘合——可能魔苟斯自己也没想到,食人妖这种粗制滥造的生物能在中洲大地上生存这么久吧。

  下午时分,一行人继续在树林中往下走,他们脚下的道路很有可能的当年甘道夫、比尔博以及矮人们走的那条路,在走了几里之后,一行人就钻出了树林,来到一条能够俯瞰大道的山坡上,在这个地方,他们甚至找到了当初十三位矮人所留下的如尼文标记,这是当年矮人们收藏食人妖的宝藏的地方。弗罗多不敢相信比尔博和矮人们取回宝藏的时候是什么心情,因为在那个故事当中,还有许多人没有活着回来……

  傍晚的斜阳死命拉扯每个人的影子,似乎想要把一行人留在荒凉寂静的大道上。如今他们已经没有别的路可以走了,阿拉贡带着他们滑下高坡向左拐,以求尽快离开这个危险又毫无遮蔽的地方。就当他们在寻找可以远离大道扎营的地方的时候,他们的身后突然传来一阵马蹄声,原本已经被遗忘的恐惧再次攀上了霍比特人的心头。大步佬急匆匆地带着他们爬进斜坡上方的帚石楠和越橘丛里,最后挤进了一小片茂密的榛树丛里。阿拉贡紧张地往外看,大道就在榛树丛下方三十尺,道路上所有东西都在微弱阳光下变成带着点橙红色的灰蒙蒙的景象,如同朦胧派画作一般,所有的线条都变得模糊不清,边界也不再分明。随着马蹄声越来越近,他们还听到了清脆的铃铛声——黑骑手是绝对不会在马匹上挂上这么可爱的物件的,就连弗罗多也听出来了,这种轻快的马蹄声也不是那些被邪恶力量所侵蚀的黑马所能踩出来。

  没有人希望那是黑骑手的马,但也没有人敢鲁莽地回到大道上,就连费恩也握紧了魔杖,随时准备来大道上的旅人来一个狠的——他们已经受够了被追捕的感觉,任何从身后响起的声音都会让他们疑神疑鬼,而且在那次与黑骑手的战斗中,如果不是费恩要顾忌身后的霍比特人和阿拉贡,他是不会让那些黑骑手那么顺利推出山谷的,小心眼的小法师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报仇的机会。这一伙人中,只有阿拉贡不一样,他将耳朵贴近地面,脸上露出欢喜的神情。

 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,叮当作响的铃声越发近了,轻快的马蹄声也更加清晰,突然间,在起伏的大道上,一匹白色的骏马闯入了所有人你的视野中,即便是在昏暗的夕阳下,这匹白马也遍体生光,奔驰如风。这也是费恩一次看到如此华贵的马具——之前在无论是在北境还是在厄斯索斯大陆,那里的人都是实用主义,那些肥胖的奴隶主也骑不上马——而在这里,小法师看到那熠熠生辉辔头,虽然没有镶嵌宝石,繁复的装饰填充了昂贵的金属,粗略一看也能发现这东西做工的精美。骑手的斗篷在身后飘荡,兜帽也被疾风掀开,一头带着微光的金发随风飘扬。如果费恩使用的魔眼,就能看到这位骑手身周的白光,而已经有一部分进入“幽界”的弗罗多看得更是清楚,这不是幻觉,那是双圣树留在他身上的光辉。

  阿拉贡从树丛里一跃而出,留下一脸茫然的半精灵和霍比特人,他朝着大道大步冲去,一边高呼着一边跳过帚石楠从,不等阿拉贡抵达,骑手就主动停了下来,抬起头朝着半精灵和霍比特人藏身的树丛看过来。这位骑手一看见大步佬,立刻下马跑了过来,他喊道:“Ai na vedui Dúnadan!Mag gonannen!(啊,杜内丹,你终于来了!幸会!)”

  骑手的词句和嗓音让躲在远处的霍比特人心中的疑问消失不见——这位骑手是一位精灵族人,在中洲,没有哪个种族拥有精灵那般悦耳的嗓音。但这位精灵的语调却带着些仓促,但他和大步佬说话的时候,语速快得惊人。

  费恩按下了躁动的霍比特人,虽然知道这位精灵已经发现了他们,但在搞清楚情况之前,小法师不想出现在任何人之前。但很快,阿拉贡就朝着树丛挥手,示意他们走下来。

  “这是住在埃尔隆德之家的格洛芬德尔。”阿拉贡指着精灵说道。

  这位精灵的故事十分传奇,即便是在这片光怪陆离,英雄辈出的大陆上,格洛芬德尔的经历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。格洛芬德尔是著名的诺多族战士,是在魔苟斯偷走精灵宝钻之后从蒙福之地去往中洲的诺多精灵之一,是刚多林十二家族中的金花家族领主。

  格罗芬德尔随图尔巩(当时的诺多至高王)参与了第一纪元472年的泪雨之战,在芬巩(诺多精灵王子)死后,刚多林军撤退,格罗芬德尔带着自己的部下负责了大军左侧的防御,与右侧的埃克塞理安一起,成功掩护图尔巩撤退。图尔巩在西瑞安河流域旅行时乌欧牟向他托梦,建议他在图姆**谷秘密建造王国,第一纪元126年,刚多林王国在修建五十二年后建立,格罗芬德尔作为刚多林十二家族中金花家族的首领,被刚多林的居民所爱戴。

  第一纪元510年,刚多林的夏日之门遭到魔苟斯的袭击,魔苟斯派出极为强大的军队攻城,包括大量火龙、炎魔、恶狼与奥克,刚多林的精灵决意死守,这一战役中被精灵杀死的奥克比起以往战役的总和还多。格罗芬德尔的金花家族负责东大集市一带的防守,在炎魔与奥克的包围圈中激战几个小时之后,直到火龙到来才不得不撤离,但刚多林最终被攻破,精灵伤亡惨重。

  图尔巩知道大势已去,令图奥带领剩下的战士以及伤员妇孺突围撤退,随后图尔巩死于王塔倒塌之中,图奥让尚有战斗力的人守在外围对付敌人的进攻,格罗芬德尔则勇敢地带领自己的部下走在最后面。逃亡的队伍在途经鹰之裂隙时遇奥克与炎魔埋伏阻截。在千钧一发的情势之下,格罗芬德尔挺身而出,勇敢地将炎魔逼到了山岩上,将匕首刺入炎魔腹部致其死亡,当炎魔掉下悬崖的最后时刻,它拽住了格罗芬德尔的一缕金发,将他也拖下了悬崖,随后殒身山崖。他与炎魔的激战赢得了宝贵的时间,让鹰王得以支援他们。

  后来,格罗芬德尔的尸体被鹰王梭隆多带回,被图奥安葬在路边青冢,坟上开满金色小花。虽和所有参与叛变的诺多精灵一样,格罗芬德尔无法进入阿门洲,他的灵魂来到了曼督斯的厅堂中等待审判,但由于格罗芬德尔保护了伊缀尔一行,尤其是保护了埃雅仁迪尔,为中洲的人民保留了最后的希望(埃雅仁迪尔日后作为使者来到蒙福之地请求维拉帮助),又因为他并非真心情愿叛变,格罗芬德尔得到了维拉的宽恕,不久就获得重生,并且得到如天使般的净化,力量与能力等同于迈雅,他恢复了他最初作为首生儿女的纯洁,与那些从未反叛的精灵一同居住在维林诺。

  而在第二纪元的时候格罗芬德尔被曼威派遣渡海回到中洲,他的任务是协助诺多至高王吉尔-加拉德与埃尔隆德对抗索隆日益增长的势力。

  因此阿拉贡在看到格罗芬德尔的时候才会如此激动,因为格罗芬德尔是一位极其强大的精灵,他奉维拉之首和阿尔达之王的命令抵抗索隆,虽然大步佬不知道他是怎么来到这里的,但遇到金花领主,也就意味着他们已经获得了一半的安全了。

  “幸会,终于见面了!”格罗芬德尔对弗罗多说,“我是奉命从幽谷出来找你的,我担心你会在大道上遭遇危险。”

  他说完之后就转头,看向一旁的半精灵。他的语调柔和,“我想不到你会在这个时候来到这里,意外之子,我等你几千年了。”

  费恩猛地抽出了长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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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希瑞觉得自己要死了,不不不,她没有受伤,也没有人虐待她,不仅如此,这里的食物取之不尽,这里的人也没有限制她的自由,她想去哪就去哪,不过根据这里的人所说,现在外界十分危险,奥克成群结队的出没,她一个人还是不要单独出去比较好,这里的建筑带着人类工匠难以企及的精巧,是希瑞在那些奴隶主的城市里所没有见过的。而希瑞自己用煤灰和鹅油画出的眼妆也被洗掉了,是她自己洗的,因为她在看到这里的居民的时候总是因为他们的容貌自惭形秽。她之所以要死了,是因为她不能说脏话了——不能骂“遭瘟疫的”,也不能骂“杀千刀的”,不是有人堵住了她的嘴,而是她自己堵住了自己的嘴。

  没错,这些人就是精灵——和她印象中的艾恩·艾尔精灵,和脏兮兮的,瘦巴巴的松鼠党有些差距,但都是尖耳朵。在第一次遇到精灵的时候,饿极了的希瑞还以为遇到了松鼠党,她转头就跑,但很快就被跟上了。正当她拿着剑想要反抗的时候,却发现这些精灵似乎不是冲着她来的,而是冲着被她砍死的那种没见过的,黑乎乎,臭烘烘的生物来的。

  这让希瑞松了一口气——不会有人养那种生物当宠物的。

  而后经过一番比划和狗屁不通的通用语,希瑞接受了精灵们的邀请,住进了精灵们的家园。她从未想过“乐园”是什么样子的,但今后只要有人说起这个词,希瑞就会第一时间相当这里——这里的精灵天生就有一副好嗓子,她随时都能听到美妙的歌声,这里的精灵也都是矫健的战士,当她想要舞剑的时候总能找到对手,这里的食物精美远远胜过辛特拉宫廷,希瑞还磕磕绊绊地学习他们的语言,虽然进展缓慢,但已经有了成效。这里的精灵文明且优雅,希瑞根本无法将任何粗俗的词汇和他们联系起来。

  这里还住着一个喜欢讲故事的白发苍苍的侏儒……不,据说是叫做霍比特人……或许是小短人,管他呢,希瑞要去听故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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